四胡,最早称为“提琴”,蒙古语中读音为“侯勒”、“胡兀尔”(huur),属于胡琴中的一种,因为有四根琴弦而得名,为蒙古族极具代表性的独奏乐器。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。
四胡源于中国北方奚部的奚琴。13世纪后再蒙古地区流传。在俺答汗时期(年—年)的宫廷壁画中也可见到四胡。元代曾进入宫廷乐队演奏,后来又流传到民间。在蒙古文著作《成吉思汗箴言》有“……您有抄儿(指马头琴)、胡兀尔的美妙乐奏”的记载。清代康熙朝四胡曾被称为提琴,记载四胡曾经于宫廷演奏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四胡艺术有所发展和提高。年代以来,先后出现大四胡、低音四胡、和声四胡和双筒四胡等弓弦乐器。年代初曾将四胡结构重新改革:使琴筒、琴杆在外侧相连,而非琴杆穿入琴筒,这种结构可增强四胡的音域和表现能力。
由于四胡主要用于说唱艺术的伴奏,而乌力格尔(说书)、五音大鼓、二夹弦等蒙古族艺术处境较差,四胡演奏也面临着失传的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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