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抵达呼和浩特,路上满眼蓝天白云的草原,晚上听了一首老歌,被布仁巴雅尔翻唱的《呼伦贝尔大草原》,把音量开到最大,悠然嘹亮的歌声把耳朵都震得生疼,却震不碎一种油然而生的过往和思念,像藤蔓一样,满心缭绕。
呼伦贝尔位于大兴安岭以西,有2个市辖区,4个旗,3个自治旗,5个市。境内有32个小数民族,但汉人占百分之八十二。呼伦贝尔以境内呼伦湖和贝尔湖而得名,是世界四大草原(世界四大草原是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、新疆天山巴音布鲁克草原、新疆伊犁那拉提草原、南美潘帕斯草原。)之一,是最适合人类生存的一片“绿色净土”,是大自然馈赠给世人的“天然别墅”。这里的绝大多数森林、草原、湖泊等自然生态环境仍保持其原始古貌。
天下最美的草原在呼伦贝尔,得名于自天而降的两泓清水,呼伦湖与贝尔湖,浇灌哺育着40万平方公里的黑土地。草原青青在夏季。一场新雨,跟着一阵微风,青草婆娑起来,忽摆忽动,忽俯忽仰,歌态轻柔,舞姿妙曼,层层碧浪卷向天边,使整个世界变得芬芳。朵朵白云似簇簇玉莲,凝结在半空一动不动,阳光拂来,将绿野戳点得深一块,浅一块,而无论深浅,永远是本色。一群群棕色的马、黑色的牛、白色的羊,如同一堆堆撒落在巨大绿毯上的黑白珍珠,使人不忍拾起,反倒走过去,尽可能近些,去倾听最原始质朴的语言。这里水量充足,除了牧场,还有大片的沼泽,上面勃勃生长着丛丛灌木,碧森森、翠茸茸,一直伸向层层远山。蒙古人为何爱摔跤?置身于诗画般的草野里,我也想一不留神摔几个跤,再向前滚几米,让身子沾上洁净的露水。
在远古时期,古人类——扎赉诺尔人就在呼伦湖一带繁衍生息,创造了呼伦贝尔的原始文化。呼伦贝尔市公元前年,匈奴族征服东胡族,统一了北方草原,呼伦贝尔地区属其三部领地之一的左贤王庭辖地。公元一世纪,活动在鄂伦春旗一带的拓跋鲜卑族“南迁大泽”(即呼伦湖),取代了匈奴的统治,建立了鲜卑部落联盟。由此入主中原,建立了北魏王朝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。在鲜卑人的余部室韦部落和回纥、突厥、黠戛斯以及辽代的契丹、金代的女真族相继征战和统治呼伦贝尔之时,蒙古诸部在呼伦贝尔悄然兴起。公元八世纪,生活在额尔古东岸的成吉思汗的先祖蒙兀室韦部迁移至斡难河、克鲁伦河、土拉河的发源地肯特山区。12世纪,当成吉思汗登上政治舞台统一蒙古草原时,又返回呼伦贝尔,在这里进行了几次大的决定性战役,消灭了政敌,打破了长期几个大部落势力均衡的局面,最后统一了蒙古高原。从此,北方草原上形成了一个具有语言、地域和文化共同性、在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共同特点的民族——蒙古族。
与草原,笔者曾有两面之缘,而且,全是在冬季,全是在春节前。一次是大学寒假的时候,与同学开车经过,是锡林格勒草原,雪到是不多,只是大片大片的荒草,放眼过去,才知道什么叫一望无际,西边的天角,好大一颗红日,全无屏障的放在那,仿佛触手可及,两三棵枯树,孤傲不群的伫立,映着落日,无端的.生出许多豪情来,能想起来的,只有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”一句了。
第二次见草原,是年的春节前公务出行。从海拉尔下了火车,零下40度的空气顿时让人精神一振,坐上接行的车,风驰电掣的出了市区,经过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拉布大林,向居住点阿龙山驶去。公路两边,是无边无际的皑皑白雪,天与地仿佛连成了一张大幕,我们飞驰在公路上,像是穿越红海的摩西,把白茫茫的草原一分为二。很久很久,才能在茫茫大地上看见零星的小屋,那是牧羊人休憩的地方。
暮色渐沉,夕阳透射在远处的山脉,显出一种柔和的灰紫色,白色的草原披上了一层暗红色的轻纱,仿佛一只归家的苍鹰滑过,孤傲的身影悠然自得。我忍不住拿起相机,但是拍得下景色,却拍不出那苍茫的意境。
草原的林,特别的珍贵。世上草原分为森林、草甸、典型、荒漠四个等级,森林草原最高。草原人告诉我,草原有森林,如同沙漠中有了水,在他们心中,是一种依靠,是一种力量,每当压力陡升时,他们就会想起身后的林。呼伦贝尔莫尔道嘎的林区,规模全国第一,平方公里,主要生长落叶松与樟子松。但最令人惊撼的,是这里漫山遍野的白桦林。亿万棵粗细均匀的白桦,一团团、一片片从大兴安岭铺天盖地、排山倒海倾泻下来,在坡上、草中、水旁、路边找好自己的位置,风姿优雅、亭亭玉立,像玲珑剔透的女儿国。茫茫的白色林海,潮潮的树脂清香,穿行其中,恍如梦国你会哼着俄罗斯民歌,你会不知不觉想起静悄悄的黎明,你会在娇翠翠的林中等待着暖融融的夕阳。这便是草原的林。
草原的歌,特别地悠长。秦腔之所以顿挫高亢,是被直上直下的黄土高坡逼出来的;越曲之所以流转细腻,是被如花似水的秦淮烟柳拂出来的。而草原的歌,是牧者骑着马,立在草丘上,举目所及,浩空如洗,红霞如练,无边无际的绿海将你的思绪扯向与蓝天相接的地方。马头琴凄婉悠扬,蒙古包星星点点,骏马低嘶,流水安详,牧者开始唱了。歌声,不徐不疾,缓缓送出,每个曲调,每句歌词,都拉得长长的,远远的,想让整个草原听见,想让天空的飞鸟听见,想让心中的人听见,因此要慢慢吐气,音色浑厚,尽量让歌声更持久些,更悠长些。越过起伏的草丘,搭上飘浮的流云,云那边,无论多远,依然是你的家乡、你的牧场、你永远依恋的地方。这便是草原的歌。
草原的酒,特别地凛烈。草原太大,大得怕人。男人们骑着马,奔跑得太远,就感到空寂,就想找人聊聊,好不容易聚上几个,第一件事就是喝酒。在草原,没有会喝不会喝,只有敢喝不敢喝。撕着羊肉,挥着豪情,一口一口喝下去,碗碗见底。江南水乡的女儿红,是在船上,就着精美的小菜慢慢喝的,那是书子的品味;藏域雪山的青稞酒,是在高原,就着珍稀的藏红花匆匆喝的,那是热血的能量。而在草原,人最大,昂扬七尺,与天相接。通过人,天与地缩短距离;通过酒,人与神和谐相处。他们之所以喝起来不要命,是因为不怕醉,了不起一头倒下,背靠松软的草地,头冲碧蓝的苍天。作为草原男儿,他们在醉倒前最想弄明白的一件事,就是自己是否真的无愧于天地,无愧于朋友,无愧于这纯美壮烈的酒。这便是草原的酒。
草原的花,特别地耀眼,在北京,五光十色的广告牌闪得人们视觉麻木,万紫千红的温室花展耀得人们无所适从。巴黎顶尖服装师,将最流行、最永恒的颜色,永远赐于黑白两色。这是因为,在浓重纷杂的氛围中,最简单的线条与最原始的颜色,才能让人记得住。那大气磅礴、苍茫壮阔的草原,从初春的嫩绿到晚秋的黄绿,永远是单一的色调。如果行走间,偶然发现一丛不知名的野花,你都会格外珍惜地跑过去,注视着她,判断着她,鉴赏着她,因为空旷的绿海中,唯有她,显得最耀眼。在呼伦贝尔,你的心会被那些平日经常忽视的白芍药、红百合、紫飞燕、黄野菊紧紧抓住,流连驻足,萌生情趣。采摘几枝,轻嗅几次,丝丝幽香,一汪灵气。世上皆醉我独醒,万木皆绿我独艳,此为花的最高境界。无论品种之贵贱,只要她能懂得在哪里开,为什么而开,就是世上最聪明的花。这便是草原的花。
草原的魂,特别地寂寥,草原将使人顿悟生命的苍白,将使人抓住美丽的瞬间;这样的草原,毫无遮拦,四面皆敌,向后退无险可守,向前冲就是生命;这样的草原,使人不能停顿,停顿意味着死亡,需不停地奔驰,以远离寂寞与恐怖;这样的草原,只会产生站着的强者与倒下去的死者,而不会产生庸者;这样的草原,最像海洋,最具张力与霸气,一旦前进,就不可阻挡;这样的草原,永远属于骑马的民族,而马的精神,即是草原人的灵魂。为了追杀那个屡败屡战、英勇不屈的花剌子模国的王子扎兰丁,成吉思汗召来他的爱将速不台与哲别,让他们向西追。速不台问“我们要追多远”?成吉思汗望着西边陌生的荒野,手轻轻一挥:“见到大海为止”。几万骑士,风驰电掣顺着大汗手指的方向追下去。整整两年,一直杀到地中海,扎兰丁没追到,身后是大片大片冒着黑烟、被征服的欧洲土地。
无论草原的歌声如何悠长,草原的舞蹈如何矫健,草原的民俗如何浓郁,草原的风光如何绮丽,草原的鲜花如何明艳,草原的河水如何灵秀,草原的骏马如何写意,这一切,都只能产生在草原。没有传统,等若没有祖先;没有特色,等若没有尊严;世上一切青青的生命,如果变得枯萎,那一定是离开了草原。我们将在大地找个支点,用柔柔的白云,湛湛的蓝天,为中华,也为子孙,永远托起这块青青的草原。
——王维《出塞作》
居延城外猎天骄,白草连天野火烧。
暮云空碛时驱马,秋日平原好躲雕。
护羌校尉朝乘障,破虏将军夜渡辽。
玉靶角弓珠勒马,汉家将赐雪嫖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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